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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责任田” 坚守“主阵地”

信息来源: 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15-08-03 00:00

来源: 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15-08-03 00: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浙江省粮食局纪检组严格按照“三转” 要求,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了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认识和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前提

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我局纪检组在局党组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督促协助局党组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督促落实。2015年上半年,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传达学习省纪委全会、国家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我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等。全局上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二)厘清责任分工。年初,局纪检组督促推动局党组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以党组文件印发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同时,全局上下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

(三)严格考核问责。局党组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作为增强责任、推动落实、促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粮食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制定下发《浙江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规定,明确考核内容。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自查自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全面推进“三转”是履行监督责任的基础

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相关要求,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纪检组突出“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由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事前、事中的参与式被动监督转变为事后的问责式主动监督;同时,加强与上下级纪检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纪检业务交流会议,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优势互补,凝聚监督合力。

(一)明确职责定位。我局监察室是内设机构,同时,机关纪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作为省粮食局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一方面积极与机关党委、人事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承担起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具体工作,另一方面,突出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二)讲究方式方法。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粮食业务工作的特点和行政机关工作实际出发,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二是改进监督方式,既参与重点业务的直接监督,又注重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评议和社会评价工作;三是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严格执行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四是发挥日常监督的优势,立足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五是定期召开粮食系统纪检监察交流会议。今年上半年,召开了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期间套开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

(三)切实转变作风。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治理“酒局、牌局”等规定要求,自觉查究“四风”,努力做到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

三、强化监督执纪是履行监督责任的根本

局纪检组坚持用纪律和规矩落实“监督责任”,自觉把监督职责有机融入到各项业务活动之中,把执纪立规纳入到服务全局工作之中。

(一)突出重点,在严格执纪中落实监督责任。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二)固本强基,在制度完善中落实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落实监督责任。狠抓基础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制度规定;强化作风督查,完善明察暗访,加强办案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在抓好主业的同时,强化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管住干部。

(三)力抓关键,在动真碰硬中落实监督责任。突出监督重点,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实行明察暗访和巡查工作常态化,切实将重心转移到“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上来,全面提升执纪力度。加强对储备粮轮换、行政审批、基建维修工程、政府招标采购、资产管理、干部人事任免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重点对中穗库整体迁建项目以及德清库新库扩建项目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听取了工程项目中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报告,并结合落实新增储备规模、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今年以来,监察室共参与9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强有力的监督手段,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信号。坚持抓早抓小,采取警示教育、谈心提醒、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实现监督的最大化。

四、加强宣传教育是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手段

学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实施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推进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监督的自觉性。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政教育。我局始终坚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主要目的开展廉政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党务、政务环境。2015年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坚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话;及时通报中央纪委、省纪委查处通报的顶风违纪案例。不断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分管领导一级抓一级,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工作环境。

(二)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我局以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建设有机关特色、行业特点的廉政文化。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运用和发挥《浙江粮食经济》、局机关网站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会议宣讲,局政务网“廉政建设”专栏和《浙江粮食经济》廉政教育专栏编发专题文章,发放《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教育读本以及相关学习资料,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制作更新机关楼道反腐倡廉宣传栏,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等多种方式,加强廉政教育,警示廉政风险,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

作风是党的生命。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考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担当的试金石。我局纪检组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环环相扣,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下大力气查“四风”、肃“四风”,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

一是念好“紧箍咒”。我们坚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的承诺。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查落实情况。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结合中省纪委通报的一些案例,对中央和中纪委出台的一系列法纪条规、制度禁令,逢会必讲,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是幸福快乐的观念,不越雷池、不蹈悔海。

二是站好“监督岗”。我们突出重要节点(如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围绕重点领域(如小金库、公务用车等),重点事项(如开展“酒局、牌局”、“慵懒散”专项治理等)进行专门监督。以强化监督为抓手,创新及早提醒、事先干预、传导压力、风险防控、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举措,站好 “监督岗”。

三是营造“生态园”。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我们着力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破与立的关系”。对群众反映强烈又带普遍性的行风及突出问题,通过早提醒,立规矩,画出红线,定好杠杠,逐一解决。破除在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与党的性质、宗旨、规矩、纪律不相符合的东西,使一些不正之风在党内无立足之地和生存之根,使每个党员干部都能按照纪律规定要求,严于律己。同时,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在浙江余杭召开的全国粮食系统“四无粮仓”创建60周年座谈会精神和任正晓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和传承“四无粮仓”精神所蕴含的创业、创新、节俭、奉献四种精神。在全省粮食系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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