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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推出六大举措 践行“大粮食安全观”

信息来源:温州市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6-06-30 00:00 作者:温州市粮食局
                  温州市粮食局
近年来,从中央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安全新战略,并出台了一系列粮食新政策。今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首次提出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的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省粮食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温州是沿海社会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之一,人多地少,粮食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为此,我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梳理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成效,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筑牢粮食安全防线,确保温州粮食安全。
一、今年以来取得的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新增储备任务。积极与省内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省外主产区对接,全市一期新增储备规模18.89万吨于今年3月底前按时按规全部落实到位。择优选择省外储备粮代储库点,确定全市二期增储方案,各县(市、区)粮源和代储库点已初步落实。
二是建成国家级粮食科技示范基地。今年5月份我市获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科技示范基地”授牌,为全国唯一的地市级示范基地我市与该院合作开展的平房仓横向通风绿色储粮成套技术通过国家级验收,其中围包散储横向通风、33米跨横向通风和新型食品级惰性粉防虫喷施等3项技术为国内首创。
三是“粮安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率全省之先编制并组织实施《温州市粮食仓库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推进新建储备库建设,市本级焦下14万吨新建储备粮库一期完成立项;市中心粮库5万吨浅圆仓完成顶盖9个、浇筑工作塔8层;平阳、泰顺、乐清、瑞安等地在建粮库进展顺利。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全市投资1485万元,完成维修改造项目63个、粮仓193间,仓容18.58万吨
四是提升粮食市场安全调控能力。拟定全市粮食安全市场调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确定今年安排粮食专项资金390万元,用于提高市本级粮食供应能力、拓展市场粮源供给、推进粮食产业升级等方面。加快市场提升改造,全市市场粮食交易量达36.5万吨,交易额13.2亿元,其中网上粮食交易量达10.5万吨,交易额2.5亿元。
五是推进助农增粮节损工程。市已发放预购定金375万元,与5572户农户签订早稻订单7.7万吨,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签订数量4.7万吨。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作,争取中央专项计划指标2.15万套小粮仓,落实中央、省专项资金645万元,为全省之最。
六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争取省财政资金156.2万元,配置食品安全检验设备,市粮油质检站监测能力达到省一级水平。严格储备粮出(入)库环节、储备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监测825批次,合格率100%,加强政策性粮油、“放心粮油”、市场供应粮油监管,共扦样检测157批次,合格率100%
二、粮食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是粮食生产制约因素较多。近几年我市耕地抛荒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水稻“双改单”和“粮改经”倾向明显,粮食生产呈现小而散。二是仓储设施建设难度大。我市规划新建市本级储备库二期在实际选址中“落地难”,而新建粮库由于征地及政策处理难、建设资金压力大、报批手续复杂等原因,影响了项目进度。三是科技储粮进展不均衡。在科学保粮方面,除市中心粮库外,其他县市均未达到“四合一”储粮技术的全面应用;在仓储信息化技术方面,除市本级外,仅有部分县市小范围应用市级储备业务管理系统、电子收购系统。四是粮食产业化发展缓慢。我市粮油骨干企业经营规模小,产业链短、效益差、带动力弱,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有相当差距。五是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难度大。我市粮食执法力量非常薄弱,同时由于粮食部门主要监管原粮,而社会上加工、销售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涉及多个部门,难以有效监管。
三、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措施
新形势新情况对我市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温州市粮食部门将牢固树立省政府提出的“大粮食安全观”理念,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坚持“官储”与“民储”并重,省内粮源与省外粮源并重、粮食数量和结构并重,深入推进粮食“大仓储、大市场、大科技、大基地、大服务、大监管”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建设“大仓储”,确保存储安全。充实粮食储备,规范仓储管理,是应对粮食市场波动、增强粮食调控能力的重要举措。一是认真落实市县粮油储备。倒排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确保按期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二期增储任务。同时根据我市居民粮食消费结构变化和市场调控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加强省外代储监管,制定省外代储管理制度,推动省外代储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建成市级储备代储库点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异地储存市级储备粮食监控全覆盖。二是大力推进新建储备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加快推进各地粮库建设,努力扩大粮食存储能力,尽可能降低省外代储比例。推进6个开工新建粮库,年内建成市中心粮库5万吨浅圆仓,做好新建市本级二期18万吨仓储项目的选址,督促县(市、区)早日建成与县市储备规模相匹配的中心粮库。此外通过实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加全市有效储备仓容,为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创造条件。
二是建设“大市场”,搞活粮食流通。加强粮食市场建设,提高市场对粮食资源的配置作用,是减轻政府调控负担和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是推进市场改造升级。重点改造提升苍南、乐清粮食批发市场硬件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以市粮食批发市场为中心,浙南粮食批发市场为副中心,苍南、乐清为两翼的粮食市场体系,既能够满足本地区粮食消费需求,又具有开放性,辐射浙南闽北周边地区。二是扶持粮食产业化发展。通过政策引导,扶持粮油经营、加工、物流、仓储等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粮油骨干企业,促进产业升级,发挥粮油企业特别是民营骨干企业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加强放心粮油监管制度建设,以配送中心发展和管理放心粮油店。三是促进粮油产业小微园区建设。跟踪服务好瑞安市粮食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引导产业集聚,实行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建设粮食小微园区,实施粮食产业链经营,鼓励米粉干、素面等小微生产企业集聚发展。
三是运用“大科技”,提升仓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科学储粮技术,提高粮食仓储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粮库管理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一是加强仓储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国内粮食科研院校交流学习,加快推进粮食储藏“四合一”升级新技术二期项目建设,与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合作创新研发建设温州市粮食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粮食仓储保管作业的多参数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空调控温、充氮气调等系统的全自动全智能,并与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完全集成,在全国率先全部实现国家、省确定的粮食仓储信息化建设标准,达到生态粮库、智慧粮库的目标。二是推广绿色储粮新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可行的绿色储粮新技术,市本级5万吨浅圆仓配套建设智能气调及智能出入库管理系统,并加强对各县(市、区)科技储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新建项目同步规划应用科学储粮技术和现代化装备设施。
四是建设“大基地”,掌握优质粮源。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促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协作,将产区的资源优势与销区的市场优势对接起来。重点是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组织服务。探索完善产销区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参加金秋粮食交易会、早稻网上交易会等大型粮食产销合作交流,搭建相互交流、提升发展的平台,促进发展粮食产销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二是产销对接。深化与黑龙江农垦总局的产销对接,扩大粮食购销及经济技术合作。巩固以江西、安徽、江苏为主的储备粮源基地,支持企业到东北三省、江西、安徽等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基地,发展省外粮食“收储加”基地,建立粮源稳定、运输便捷、供应及时的粮食产销合作基地。此外,争取国家、省粮食调运补贴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将东北等地区的优质粮源引进温州市场。
五是强化“大服务”,助农增粮节损。一是加强订单服务,保护粮农利益。完善“订单粮食”政策,规范订单奖励操作流程,市县地方储备粮轮换所需粮食,通过政府订单形式落实到当地种粮农户,优先满足粮食生产功能区订单需求。完善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优化布设粮食收购网点,推进粮食收购“一站式”机械化服务,积极为种粮农户提供产前、产后延伸服务,每年收购“订单粮食”稳定在8万吨以上。二是开展农户科学储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继续争取国家、省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的政策,采取以中央专项补助为基础,省和市、县专项配套,农户适当负担的办法,在已经完成1.51万套农户储粮小粮仓配发的基础上,向重点县(市、区)种粮农户再配发小粮仓2.15万套。
六是强化“大监管”,提升依法管粮水平。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履行好市粮安办职能,及时调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机构并召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健全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增加应急供应网点并优化布局,完善省外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监测点,提升粮食应急加工能力。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强储备粮出入库、储存、质量、安全等监管,修订完善储备粮质量管理细则和省外代储粮监管规定,加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开展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双随机”抽查,不断提高依法管粮能力。建立粮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粮油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检验监测,应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行全程跟踪监管,逐步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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