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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局机关纪委建设的方案

信息来源: 机关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7-22 00:00

来源: 机关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7-22 00:00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组织的作用,深入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通知》(浙委〔201086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447号)等精神,结合局机关实际,现就加强局机关纪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机构

局机关纪委由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局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局机关应配备专门的机关纪检工作力量。局机关纪委的设立、换届或者书记的调整,由局机关党委提交局党组和省直机关纪工委研究,并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因岗位变动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应及时调整。设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一般由党组织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不设副书记的由纪检委员承担纪检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或备案。要适应纪检机构体制变化切实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人员。局直属单位纪检组织的设置和工作力量的配备,以及纪委书记(纪检工作负责人)的履职情况,纳入省局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

二、工作责任

局机关纪委在局机关党委和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省纪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主要责任: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六)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局机关纪委在机关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全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监督工作。机关纪委书记负责机关纪委全面工作,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局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和涉及机关纪委工作职责的会议。机关纪委就本单位拟提拔任用的处级及以下干部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意见,定期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工作事项。机关纪委委员、机关处室及单位纪检委员按照职责做好工作。

局机关纪委主动接受省直机关纪工委的领导,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精神,研究部署局机关纪委工作,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机关纪委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对领导干部监督、重要信访举报、重要案件查办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发挥机关纪委委员、机关处室及单位纪检委员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培训考核等制度。局机关纪委主动接受省纪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对机关纪委的建设、履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1.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委员职责

2.省粮食局机关处室(单位)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3.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委员名单

4.省粮食局机关处室(单位)支部纪检委员名单

 

 

附件1

 

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委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上级党委、纪委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局党组的决议和决定。

二、参与和指导处室、单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

三、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参与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和申诉受理。

四、参与机关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提出工作建议。

五、负责督促处室、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对处室、单位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六、注重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七、承办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省粮食局机关处室(单位)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一、对所在处室、单位党员和党支部成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实行监督。

二、协助机关纪委和所在党支部检查处理或复查本支部内党员违犯纪律的案件,协助支部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三、在所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抓好党风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经常了解并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和机关纪委反映本处室、单位党员遵纪守法及党风方面的情况,提请党支部讨论研究本部门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四、受理所在党支部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并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和机关纪委反映。

五、参加所在党支部有关会议和活动,参加机关纪委召开的会议,接受纪检工作业务培训。

六、协助所在党支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及时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党纪工作的决定和规定,并督促落实。

 

 

 

附件3

 

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委员名单(7名)

 

王岳仕      机关纪委书记

        机关纪委委员

吴全国      机关纪委委员

张谷平      机关纪委委员

陆金荣      机关纪委委员

        机关纪委委员

        机关纪委委员

 

 

 

 

 

 

 

 

 

 

 

附件4

 

省粮食局机关处室(单位)支部纪检委员名单(18名)

 

陆海萍      局办公室

吴彤政      局购销调控处

于万军      局管理监督处

程燕芳      局财务会计处

蒋新峰      局人事处、机关党委

徐玉琴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省粮食干部学校

        省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郑桂荣      省军粮供应服务中心

赵红辉      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

        直属库

周碧岳      中穗库

袁学锋      越州库

吴掌荣      德清库

徐善龙      舟山库

季雪根      衢州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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