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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浙江省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18-03-22 08:54

来源: 浙江省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18-03-22 08:54


 2018年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清廉粮食建设,为全面推进我省粮食流通工作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16项工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要求。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以及欺骗、对抗组织等行为。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督促处室、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3、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动态研判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处室、单位每季度(季度末20日前)向局机关党委、纪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情况,年底(12月20日前)报送政治生态情况报告。局机关党委、纪委每季度对局机关政治生态状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运用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交流研讨等方式,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围绕“清廉粮食”建设课题开展调研,探索具有机关特点、行业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实现路径。

 二、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强化日常监督。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省局“25条意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十种表现”,聚焦去年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发现和解决“四风”问题,监督落实整改情况。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5、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根据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有关廉政风险防范的要求,结合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情况反馈的意见,在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工作。排查范围覆盖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排查的廉政风险点主要对应职责和权力清单,排查处室和单位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对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要加大排查力度。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工作具体时间为:4月初至4月20日(4月20日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将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表)报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6、开展“双调研”活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寻乌扶贫调研》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开展“走基层、听民意、解难题、强服务”粮食工作调研活动和“当前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状及对策”专题调研活动。重点就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仓储物流建设、信息化建设、粮食队伍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倾听基层意见,寻求解决对策。“双调研”活动时间安排在3月初至4月底。

 7、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省局“25条意见”,结合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津补贴福利发放、会议经费管理、培训经费开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督促处室和直属单位健全完善制度规定。

 三、聚焦监督执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

 9、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查找漏洞,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地。深入推进中穗库迁建项目优廉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指导开展舟山库三期项目优廉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对其他省库和直属单位在重点领域和“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督促整改、健全制度规范。

 四、坚持挺纪在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0、开展专题教育。重点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继续集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活动,继续举办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纪检员和关键岗位的相关人员党建纪检培训班。

 11、发挥“两个作用”。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利用廉政文化走廊、内网廉政文化专栏、正能量活动室等多种形式,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传达,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堵塞漏洞。

 12、突出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坚持抓早抓小,落小落细,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认真处置信访举报,仔细核查问题线索,确保信访举报“零暂存”。

 1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党组织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组织监督“四个责任”落到实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夯实各级各类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机关党委、纪委既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并将严肃追责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抓住典型问题,警示党员干部,切实承担起协助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五、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机关纪检队伍建设

 14、选优配强机关党委、纪委力量。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局机关党建纪检队伍建设,强化局机关纪委委员和纪检员的履职履责意识,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整体作用。

 15、提升能力水平,确保本领高强。利用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实地检查、调研考察等形式,提高纪检干部的能力水平,扛起新时代的光荣使命。

 16、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作风优良。广大党务纪检干部要发扬严细深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严明工作纪律,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谱写新时代浙江粮食新篇章不懈奋斗!

 附件: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内    容

完成

时间

配合落实

1

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

全  年


2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1月底前


3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全  年


4

开展“双调研”活动:“走基层、听民意、解难题、强服务”和“当前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状及对策”专题调研

3、4月


5

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要节假日


6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4月

处室和直属各单位

7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5、6月

直属单位和省属粮库

8

监督检查对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等落实情况

6月前


9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全  年

处室和直属各单位

10

开展季度廉情分析和政治生态年度报告

每季末和12月20日前

处室和直属各单位

11

认真执行纪检组完善修订后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要情况报告工作规定》,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4月后

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12

配合纪检组做好“针对存在风险及扶贫资金使用等开展专项巡察”的相关工作

7、8、9月


13

做好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工作

3、4、5月

处室和直属各单位

14

开展纪律教育

全  年

处室和直属各单位

15

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纪律执行

全  年


16

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

全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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