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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三强化”助力粮食收购再创新高

信息来源: 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 2020-04-02 14:58 浏览次数:

来源: 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 2020-04-02 14:58

粮食收购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海盐是非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一直以来,该县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着力做好政策落地、服务创新,切实保障粮食收购工作平稳有序。2019年,全县共收购小麦3075吨、晚稻36018吨,全面完成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14035吨。近日,该县荣获2017-2019年度浙江省粮食收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一、强化政策,当好粮食收购“引导员”。全面落实订单粮食政策,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引导农户完成订单签订,充分保障农民利益。2019年,完成粮食订单31640吨,较上年增加3640吨,其中省级小麦订单3000吨、省级“五优联动”试点优质晚粳谷订单10000吨、县级晚粳谷订单12000吨。同时,针对今年晚粳谷收购市场价格出现连续3天低于浙江省最低收购价格的情况,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订单外晚粳谷7457吨,着力保护粮农种粮积极性。

二、强化服务,当好粮食收购“执行员”。积极落实仓容仓点,全面维护仓储等设施,夯实粮食收购硬件基础。2019年,腾并仓容4万吨,全程实现“一站式”机械化收购,有效提高收购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不断提升稻谷品种识别、出米率检验、水分测定等能力,开展收购人员培训50余人次。实行代农烘干服务,开展代农烘干潮粮11100余吨,同时联系家庭农场22户,发挥社会化代烘干服务。

三、强化创新,当好粮食收购“保障员”。根据粮食收购订单户,建立种粮大户档案联系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做好产前、产中、产后跟踪服务,组建联系组10个,结对种粮大户123户,收购服务满意率达100%。发展“企业+农户”订单模式,鼓励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推动本县3家有收购资格粮食经营企业收购晚稻约4万吨。加强产销合作,在省市部门的帮助下,与丽水市余缺调剂晚粳谷1100吨,进一步解决粮农“卖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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