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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7X/2021-0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1-12
发布单位: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有效性:
索引号: 00248247X/2021-0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1-12
发布单位: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有效性:

浙江省2020年度“粮食五优联动示范县”创建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1-11-12 14:32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粮食五优联动示范县”创建办法(试行)》(浙粮〔2019〕33号)和《关于做好“粮食五优联动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粮办〔2021〕32号)要求,经各县(市、区)自评、设区市初评和省级审定,拟确定海宁市、天台县、嘉善县、安吉县、缙云县和临海市共6个单位为2020年度“粮食五优联动示范县”。建德市、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本级、嘉兴市本级、平湖市、海盐县、上虞区、金华市本级、永康市、路桥区、椒江区和莲都区共14个2019年度“粮食五优联动示范县”继续保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粮食物资局粮食处反映。

 联系电话:粮食处0571-85773056。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91号(邮编: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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