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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

信息来源: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3-10-17 15:57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关于做好浙江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

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浙粮〔2022〕43号


各市粮食物资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2〕164号)精神,省粮食物资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浙江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为:不让任何人掉队。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

10月16日所在周是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为“保障粮食供给 端牢中国饭碗”。

浙江省活动宣传重点为“保障粮食安全 助力‘两个先行’”。

二、活动内容

(一)浙江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主会场活动。主会场活动拟于10月底在衢州市举办。活动由省粮食物资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共同主办,衢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各市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二)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面向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挖掘推广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可复制推广性的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请各市粮食物资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于9月26日(周一)前分别向省级对口部门报送1个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填写申报表报送,详见附件)。经条线审核筛选、省级五部门联合遴选等,确定20个左右典型案例并公布,同时按要求报送国家有关部委。此外,将联合主流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教活动。各地要围绕主题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形式,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学习体验、知识竞答、微课堂直播、云参观、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增强活动智能化和趣味性,提升公众参与感。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积极宣传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消费全链条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持续开展“巾帼兴粮节粮”活动,充分利用寻找“最美家庭”、“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等载体,积极倡导爱粮节粮的社会风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活动办出实效、办出特色。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由各市粮食物资局于10月26日(周三)前报送至省粮食物资局。

(二)扩大积极影响。各地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主要媒体的协同配合,在选题策划、报道安排、活动组织等方面争取指导支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稳定预期、增强信心的主基调,围绕活动主题、紧扣宣传重点,科学设计选题,创新叙事和传播方式,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报道,讲好浙粮故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活动内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坚持节俭办活动。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确定活动举办方式,重点做好活动现场的防疫、医疗、消防、交通、防踩踏等服务保障,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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