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加强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依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9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拨打联系电话(0571-85773110)。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sjzsd1234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91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
附件: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15日
附3: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1).docx
关于《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