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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07-12
发布单位: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7-12 18:3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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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在应急情况下的高效运作,更好地提升我省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细则》出台背景

为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发挥粮食应急保供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强调“各地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网点布局,建立和完善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并要求各地抓好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截至2022年底,全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共计3153家,但缺乏专门的管理制度。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对应急保障企业的认定、规划、监管仅有原则性指导,缺乏操作实际,且国家局对部分应急保障企业的认定条件与我省应急保障企业发展实际不相匹配。

二、《管理细则》主要依据

《管理细则》主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等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

三、《管理细则》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6章30条,重点明确了应急保障企业认定条件和规划布局、认定和备案、管理和监督、责任和义务等四部分内容。

(一)认定条件和规划布局。《管理细则》规定了应急保障企业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及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网点、保障中心不同类别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同时结合我省区域特点及应急需要,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应急保障企业的区域布局要求及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建设要求。

(二)认定和备案。《管理细则》要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认定和备案工作应坚持公平公开、科学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按照“分级确定、逐级备案”的原则对应急保障企业进行确定和备案,并要求各级粮食物资部门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制作并授予牌匾。

(三)管理和监督。一是明确各级粮食物资部门职责。二是要求各地每季度末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更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信息或对企业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对各级粮食物资部门在企业调研、应急演练和培训、信息化建设、现场检查抽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四是明确应急保障企业需要清退的多种情形和退出机制。

(四)责任和义务。《管理细则》对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说明,一是提出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优质粮食工程、储备代储、粮食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在“浙江好粮油”产品评选、信贷等方面,支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发展。二是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急保供时应积极承担各项应急任务,并由各级粮食和物资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粮源调度以及储运、加工、配送、供应各环节有效衔接。

此外,《管理细则》附有3个附件,分别是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推荐标准、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企业牌匾样式、浙江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

附件1: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推荐标准.xlsx

附件2: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牌匾样式.doc

附件3:浙江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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