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17-03-28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对照部门职责和权力事项,我局对行政许可进行了规范和优化,保留的1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已统一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审批平台,实现了申请到办结的一站式网上运行模式,从最早的15个工作日缩减到7个工作日,再缩减到5个工作日,大幅提速,申请人0上门即可办结,许可证件和许可决定书均通过快递形式送达申请人,改进了工作作风,更好地方便服务群众。

 (二)持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去年5月,根据国家粮食局的有关决定,取消审核转报权力事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报批(编号1300008),政务服务网上作了相应调整,我局8项专有权力减少为7项,未有清单外行使权力的行为。完成了全省粮食系统省市县三级24项权力事项基本目录的编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665号)和省编办的要求,10月下旬对我局责任清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15项工作事项、取消1项工作事项、修改2项工作事项,均已经省编委办审核通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三)完善调控能力,创新储备粮轮换机制。为增强储备粮轮换的灵活性,缓解集中出入库矛盾,采取了适当延长储存年限、延长轮空期、鼓励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相关业务等三项新措施,制定了省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试点方案。

 (四)加强监管。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双随机抽查和创新政府监管工作的要求,保障粮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粮食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组建了省、市两级涉粮案件核查应急队伍,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监管责任。

 (五)优化公共服务。为落实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事项库,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我局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12项公共服务内容开展了梳理工作,制作了统一规范的流程图,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承办处室,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服务便民利民、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六)立法工作情况。2016年无立法项目。

 (七)规范文件制定情况。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2016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省法制办备案,在省政府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

 (八)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每隔两年清理1次的规定要求,上次文件清理时间为20145月,已满2年,20166月我局对15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告失效4件适用期已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浙江省粮食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6年第1号,统一编号:ZJSP38-2016-0003)。

 三、推进行政决策落实

 (九)组织领导及工作部署情况。我局于20165月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规范了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工作的领导,制定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制度和运作机制,对《浙江省粮食局工作规则》第四章 民主决策与依法行政进行了修改完善,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制定印发了《省粮食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

 (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推行情况。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了浙江洪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决策、合同制定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为决策做参考。现有公职律师1名,为本部门日常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提供涉法案件法律服务,有效促进依法管粮工作。

 (十一)合同管理工作情况。机关合同履行和备案方面,合同签订都专门交由局机关法制机构审查,2016年未签订需要报备的重大合同。2016年我局签订的合同均履行正常,未发生合同纠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注销调离人员执法证件。现14人持有执法证件,其中6人为国家粮食局颁发的《粮食监督检查证》,持证率37%。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规范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有力促进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

 (十三)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手册。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编制了《浙江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手册共26条,明确了执法人员的5条主要职责,强调了监督检查时必须做到的五公开,规范了执法人员的着装、举止和言行,进一步提升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队伍的规范意识和精神风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成省政府交办我局7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接、分理、汇总、联系协商、征求意见、正式答复、内容加载、回头看总结工作。人大代工委、政协提案办以及代表委员均满意。

 (十五)加强审计监督。根据审计工作要求,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并开展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财务会计处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印发了《内部控制手册》。

 (十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每年年初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我局门户网站累计更新信息约3520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接受电话、网络咨询27次,围绕中心工作配合媒体宣传20多次,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量比上年增加0.03%

 2.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由我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快我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33号)政策解读内容及时在政务服务网和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相关负责人在“2016年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周杭州主会场,面向公众,及时解答了粮食质量安全”“粮食供应”“节粮减损等群众密切关心的问题,并就我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进行了宣传。

 3.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1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七)信访工作办理情况。2016年共办理来信来访4件。按期办理率100%,差错率0。交办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率100%

 (十八)信访制度推进情况。20166月印发了《浙江省粮食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细则》。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九)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落实《浙江省粮食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学法,全年组织学法4次,内容为学习宪法、行政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局领导积极参与省管干部学法用法网上作业,参加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二十)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征订有关普法教材,组织全体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取得较好的成效。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参加网上统一法律考试,成绩均合格。

 (二十一)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11月下旬在宁波举办了全省粮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市粮食局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围绕深化权力清单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政府自身改革、行政强制法、当前粮食法制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剖析和解读,培训取得预期效果,受到了参训学员的普遍好评,促进了粮食部门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依托我局送门户网站、《浙江粮食经济》《粮食工作简报》开展法制宣传,刊登各类法制信息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