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浙粮发〔2018〕23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7年,我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坚持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规范粮食经营活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决突出两个重点、守住四条底线,粮食调控水平、粮食物流仓储能力、粮食流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粮食流通改革创新、粮食行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129万吨,较好地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全省储备粮轮换正常,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全省粮食批发市场现货交易量719万吨,有效保证了粮食供给;全省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完成投资额11.15亿元,新建成项目22个、建成仓容101万吨,储粮仓容已达623万吨,其中生态储粮仓容152万吨,粮食仓储能力大幅提升。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全省粮食系统以最多跑一次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出了实现群众和企业到粮食系统办事不跑路是原则,跑一次是例外的更高要求,全省粮食系统8件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目录,省级4件办事事项全面实现跑零次,市县办事事项全面实现跑一次2017年未受到群众投诉。

 (二)信用浙江建设推进情况。成立全省粮食系统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浙江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粮发〔201767号),将国有粮食企业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纳入信用建设体系,并按时完成了信用建设自查工作。

 (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推进情况。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成立浙江省粮食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经自查和国务院正版软件检查组检查,没有发现盗版软件和违规使用软件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立法工作情况。2017年无立法项目。

 (六)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

 1.2017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无内容违法或明显不当被纠错情况。

 2.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制定,经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送省法制办备案,及时在门户网站法治粮食专栏公布,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3.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每2年清理一次的要求,20166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落实

 (七)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1.不断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涉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安全保障、粮食产业发展等重要事项,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2017年无重大行政决策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八)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聘请了浙江洪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及时更新完善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

 (九)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制定了《浙江省粮食局合同管理制度》,机关合同都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2017年未签订需要报备的重大合同,签订的合同均履行正常,未发生合同纠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2017年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十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1.我局1项行政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已实现全过程记录,没有发生行政许可之外的行政执法,已配置相机、扫描仪、录音笔等设备,未配置专业执法记录仪。

 2.为规范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我局印发了《浙江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由我局起草,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协调小组粮食安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2017年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粮食经营者名录库和粮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结合回避原则,采用双随机方式,从粮食经营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粮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选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抽查工作日志,实现粮食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4.2017年省本级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案卷7件,制作、归档和保管规范。在行政执法中未发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行政执法行为,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

 (十二)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无。

 (十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无。

 (十四)行政非诉案件被裁定不予执行情况。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五)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1.按照《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粮食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制定印发了《2017年省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每季度检查通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选评优的依据。

 2.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我局制定的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和政策解读。511日,省粮食局姚少平局长带队赴绍兴市走访调研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情况,深入粮食企业,回应关切,听取意见,现场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

 3.制定《浙江省粮食局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将6件事项列入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4.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败诉情况。

 (十六)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浙府法发〔201517号要求,我局对全省粮食系统201661日至20175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工作,并指导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十七)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情况。无相关事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八)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2017年无行政复议事项。

 (十九)信访事项依法办理情况。

 1.信访事项依法办理情况。2017年通过浙江省统一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系统处理咨询类信访件7件,接待来访1批,都能够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署名有效信访事项按期办理率100%,差错率0,交办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率100%

 2.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浙江省粮食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细则》,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所有信访投诉请求都按清单依法分类处理。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粮食局2017年法治粮食建设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和法治粮食建设工作,听取内设法制机构工作情况汇报。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对粮食法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十一)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认真落实《浙江省粮食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学法,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全年组织学法4次;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专题研讨会,局班子成员、各处室与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就如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开展研讨,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党组书记作了专题小结;2016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部合格。

 (二十二)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1.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新进在编工作人员和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证管理,按要求做好年审工作,对执法证分别按实际情况进行续期、注销、变更等处理。

 2.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12月上旬在嘉兴举办全省粮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市县一线执法人员和从事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讨论交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

 3.严密组织在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网络学院学习,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征订有关普法教材,组织全体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十三)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情况。我局法制工作有序推进,法制机构履职未发生重大失误,牵头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粮食立法工作,组织起草了《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讨论稿),在省人大农委的有力支持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一类立法计划。本年度内设法制机构工作人员4人,无新增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人员。


浙江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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