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对粮油种植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
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扶持粮食生产,建德市对粮油种植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政策宣传到村,落实到户,保证补贴政策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性。
确定补贴对象和标准。凡全年水稻、油菜复种面积在20亩(含20亩)以上的大户、不到20亩的杂交水稻制种农户,按全年水稻、油菜实际种植面积,由省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直接补贴,杭州市和建德市财政配套补贴各5元,合计每亩20元;同时,对以上补贴对象及不到20亩的杂交水稻制种农户,给予每亩5元的水稻良种补贴。
制定操作方法和程序。由各镇乡(街道)组织粮油种植大户在晚稻播种结束后,向村委会上报实际种植粮油品种面积,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并对各村上报的大户及分品种播种面积进行抽查核实,登记造册,统计汇总。再由市农业局、财政局核实各镇乡(街道)粮油种植大户户数、承包及流转面积、粮油复种面积、优质水稻复种面积汇总数,向上级申请粮油直补资金及水稻良种补助资金数额。然后再通过各乡镇(街道)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直接发放到粮油种植大户,并在各村进行公示。
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的分级责任制,各级对上报统计数字的准确性以及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各乡镇(街道)建立粮油种植大户档案,具体明确大户姓名、承包及流转面积、各季粮油种植面积、资金实际补助情况、资金领用签名及大户联系方式,在资金兑付结束后,将粮油种植大户档案报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存档,并由市农业局审核汇总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做好大户粮油种植面积和优质水稻面积的核实工作,同时,会同财政局进行抽查核实,一旦发现虚报大户、虚报面积、虚报品种的,立即取消补贴资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金使用、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补贴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及时到位,如发现有虚假行为或补贴资金移作他用的,立即予以纠正,扣回补贴资金。对虚报面积、截留移用资金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全市通报。 建德市发展计划局 郭林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