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奉化市2007年粮食收购政策出台
经浙江奉化市粮食局、物价局、财政局共同研究,今年奉化市粮食收购政策已经出台。
一、继续实行订单粮食价外补贴政策。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按照市场价加价外补贴的原则确定。2007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订单粮食的价外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早稻谷7元,晚稻谷10元。
二、粮食收购价格。今年全市早稻谷订单收购价格确定为每50公斤75元(国标中等质量,下同),价外补贴7元,共82元。在收购时,如市场价高于75元,按市场价收购,低于75元按75元收购;晚稻收购价在收购前另行研究确定。订单以外粮食按照随行就市价格收购,不符合国家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按照"随行就市、以质论价"原则收购。
三、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谷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0元,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政府委托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四、为鼓励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粮食品质,今年全市确定的优质品种为二优倍九和秀优5号,对优质品种继续实行优质优价,即在同类常规品种收购价格基础上每50公斤加价3元。(浙江省粮油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