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黄岩区四措施促粮食稳增长

发布日期: 2015-11-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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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近年来,黄岩区采取四措施促粮食稳增长。
一、贴农政策加大。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实行早晚稻连作的,按早稻及其连作晚稻实际面积分别每亩补贴450元,其他粮食作物每亩补贴180元。对在经农业部门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100亩以上)内种植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番薯和玉米等旱粮作物的种植者,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对在果园、幼梳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100亩以上的种植者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对分散农户开展机插服务100亩(含)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奖代补1万元,服务面积每增加100亩,奖励资金相应增加1万元;对为散户开展统一育秧、水稻病虫全程统防统治服务200亩(含)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组织等服务主体以奖代补2万元,服务面积每增加100亩,奖励资金相应增加1万元。
二、农业保险加大。今年我区实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全区水稻、大小麦实行统保,保费由中央、省、区、乡镇四级财政全额承担。全区参保17个品种,其中水稻58055亩、小麦140亩、高山蔬菜890亩、大棚葡萄14亩、甘蔗3500亩、能繁母猪1925头,生猪1320头。在全省率先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甘蔗保险试点。共收取保费345万元,赔付农户800户,赔款96.6万元。
三、扶持力度加大。我区今年建设0.9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功能区农田路、渠、沟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水稻产业提升项目,加强粮食烘干、育秧和生产资料临时仓储等粮食生产配套实施建设。统筹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并向整村整组连片集中流转土地用于种粮的区域倾斜,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种粮大户信用贷款合作银行由农合行扩大到农合行、储蓄银行2家,财政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
四、粮仓建设加大。目前投资1.2亿元一期工程3万吨仓容的全市最大中心粮库已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在一期中心粮库西侧35亩土地上建设3仓18米宽、54米长的粮食仓库,仓容设计为1万吨,并建设粮食交易市场一座,设计为年交易量达20多万吨,200多个摊位,投资规模0.6亿元。该项工程前期工作选址、征地已基本完成,图纸设计方案正由设计部门加快设计中,资金筹集、工程审批、承建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力争2016年全面动工建设。项目将于2017年竣工。建成后,将成为全省一流的储备粮库,中心粮库的仓容量将达到四万吨,标志着集“四位一体”——储备、交易、物流、信息的粮食配送中心将彻底改变黄岩区粮仓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储备能力低的局面,促进黄岩区储备体系的逐步完善,达到掌控粮源,以切实保障我区粮食安全。
 
(台州市黄岩区发改局   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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