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7X/2020-0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24
发布单位: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24 11:0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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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粮〔2016〕26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改委(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粮食〔2015〕57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浙江省粮食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2日



浙江省“粮安工程”建设规划

(2016-2020年)

 

前  言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到了新的高度,将粮食安全上升为国家安全战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提出了“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把粮食仓储建设“作为农业基础设施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确保储备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中央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新思维、新决策和重大战略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简称“粮安工程”规划)。“粮安工程”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守底线”工程,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粮食流通新格局,推动粮食现代流通业加速发展,全面推进惠及全省人民的高标准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重要基础保障和支撑,根据国家“粮安工程”规划和省政府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部署,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一、“十二五”我省粮食流通发展的主要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中央粮食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这个中心,坚持提高粮食综合流通能力、建设粮食流通强省的工作目标,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流通强省、确保粮食安全,努力构建“四大体系”、实施“六大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坚持从浙江实际出发,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各级党政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对保障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各地进一步加大扶持粮食生产、促进粮食流通的政策措施的力度,并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粮食产销政策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发展旱粮生产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省内订单收购粮食数量稳中有增,对农民的补贴标准逐年提高,粮食收购服务条件不断改善,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积极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为27个市、县配发农户储粮装具6.7万套。继续贯彻“走出去”战略,与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到2015年底,已在13个省(区)建立粮源基地420万亩。许多市县通过各种措施与产区构建更加紧密的产销协作关系。

三是粮食现代物流与市场体系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全省粮食物流体系布局基本形成,运行情况良好,粮食流通“四散化”水平不断提高,散粮流通数量占原粮流通总量达到50%以上。粮食综合流通能力的提升,对稳定粮食供应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015年全省粮食批发市场成交量达到710万吨,市场交易活跃、品种丰富、价格平稳,满足了城乡居民粮食消费需求,市场机制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粮食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国家下达的任务,全省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增加到540万吨,全省各市、县都建立了成品粮油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强化,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重点检测机构的技术装备全面升级,为有粮食收购任务的市、县统一配发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器68套,为粮食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粮食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军粮供应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政策性用粮的保障与质量管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是粮食仓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动市、县中心粮库建设,全省已有73个市县新建了高标准储备粮库,增加仓容230万吨,粮食仓储条件全面改善。以开展创建“星级粮库”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已有120个粮库取得“星级粮库”称号。坚持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智慧粮库”“生态粮库”建设。以应用控温储粮、富氮气调储粮技术为重点,绿色储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省科学储粮技术推广应用处于全国领先。确保了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储存安全、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六是粮油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提出了扶持大产业、培育大粮商,发挥粮油加工企业集聚、转化能力,实现以大流通稳供给,以大产业保安全的新思路。粮食现代物流巩固提高,粮食加工有新提升,粮食机械、粮油专用装备和器材、仪器制造企业有新发展,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十三五”我省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一)国际国内粮食形势分析

近年来,全球谷物产量增加,库存量保持较高水平,粮食消费疲软,供求总体较为宽松。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二连增”,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部分品种出现阶段性过剩,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大量增加,同时在国家扶粮惠农政策的作用下,国内粮食价格处于全球“高地”,国际市场的低价粮通过各种渠道进口激增,对国内粮食市场形成严重冲击。粮食高产量、高库存、高进口现象,与世界经济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和国内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交织叠加、相互影响,使得我国粮食供求形势和市场走势更加错综复杂。但是,从长远来看,我国粮食供求紧平衡的状态不会改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战略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已经明确,粮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粮食行业抓改革、谋创新、求突破提出了新要求,为全面破解粮食阶段性结构性矛盾、全面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全面推进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全面促进国内与国际市场深度融合带来重要机遇,但任务非常艰巨。

(二)我省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

我省是缺粮大省,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从粮食生产方面看,2014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为757.4万吨,消费量已达到2100万吨,其中口粮消费1025万吨,粮食自给率仅为36%左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进一步加快,人口不断增加,我省粮食缺口持续扩大的趋势将不可逆转;粮食增产的余地相当有限,耕地减少,种粮比较效益偏低,直接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粮食消费需求方面看,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将突破5600万人,粮食消费量仍将保持刚性增长,预计达到2160万吨左右,居民口粮消费的品种和质量要求将越来越高,粮食保供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粮食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污染和添加剂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粮食消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压力很大。从粮食流通方面看,我省粮食综合流通能力与粮食流通强省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增加后,全省有效储备仓容不足问题突出,不能适应粮食收购和储备管理的要求。粮食流通组织化程度不高,粮食现代物流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主体的成长环境还有待改善,加快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从宏观调控方面看,我省粮食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仍不够完善,存在着机构不全,职能弱化,力量薄弱等问题,粮情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仍比较落后,粮食流通监管和保供稳价的措施与资源仍显不足,保障粮食安全任重道远。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牢固树立和积极落实“五个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紧扣保障粮食安全主线,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高度提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规划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我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快构建符合国情、具有浙江特色的粮食现代流通和更高标准、更高水平安全保障体系,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从保障浙江粮食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统筹省内外和国际粮食资源,兼顾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结合浙江实际,优化资源配置,整体规划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同时加强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充分落实粮食安全分级负责制。

加大投入,多元筹资。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粮安工程建设中既要加大政府投入,也要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实行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浙江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的特点,突出以粮食仓储设施、粮食现代物流和市场体系、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应急预警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根据轻重缓急与财力可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项目建设。

创新机制、注重效率要根据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粮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按照科学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要注重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第三节  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收购便利、储存安全、物流通畅、供给稳定、应急高效、质量安全、调控有力,符合浙江实际的粮食现代流通和供应安全保障体系,粮食收纳、储存、集散、转化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调控方式灵活多样,监管手段完善有效,粮食市场稳定有序,粮食消费质量安全,保障严重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粮食正常供应,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地方粮食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中央下达的地方粮油储备规模,全省储备粮数量达到满足6个月市场供应量,全面充实各市、县(市、区)成品粮油储备。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布局科学,品种结构合理,轮换运行机制灵活。

——粮食收储能力大幅增强。多渠道筹资新建高标准粮食有效储备仓容300万吨,基本满足粮食收储需要;完成145万吨粮食收储库点的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全省粮食仓储设施条件全面改善。各市县储备粮库与地方储备规模基本匹配,粮食收储库点布局合理、配套完备、技术先进、运转高效,能够为粮农提供良好的服务。农户科学储粮进一步扩大。

——粮食仓储管理全面升级。科学储粮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广泛应用,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努力保持粮食仓储管理工作领先优势,继续坚持以“星级粮库”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推广应用“四合一”储粮升级技术和富氮气调储粮、控温储粮等绿色储粮技术为重点,实现粮食仓储管理现代化。

——粮食综合流通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形成集粮食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开放型、全方位、多层次粮食物流网络体系,初步实现粮食储运“四散化”目标,散粮流通量占原粮流通总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主要粮食物流节点技术装备先进,储运、加工、批发配送和信息服务配套,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加强粮油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粮食检验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升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基本适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建成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放心粮油”的零售网络覆盖80%以上的社区、乡镇,确保城乡居民粮油消费安全。

——粮食综合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完善“订单粮食”政策,稳定省内地方储备粮补库粮源;与主产区建立相对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粮源基地500万亩。建立指标科学合理、技术先进适用、监测灵敏高效、数据权威可靠、发布及时通畅的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机构健全、设施齐备、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粮食应急管理体系和军粮供应保障体系。

——粮食产业经济全面发展。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粮油加工产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更加合理,粮食产业经济活力明显增强,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努力打造“千亿粮食产业经济”,全省粮油加工业、粮油转化与精深加工业、饲料工业、粮油机械装备制造业和粮食企业附营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实现利税达到100亿元。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分阶段目标

至2016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新增计划。

至2018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建仓计划,基本完成“危仓老库”和军粮供应网点维修改造。各市、县基本建成与储备规模相匹配的中心粮库,绿色实用储粮技术在省属及市县中心粮库得到广泛应用。粮食现代物流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粮食应急供应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形成全省应急保障指挥管理体系。粮油质检机构质量检测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粮食行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全省粮食信息网络平台。粮油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形成若干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

至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分别完成粮油仓储设施、地方粮食储备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粮情监测预警与应急体系等规划建设任务,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保障。

 

第二章  粮食储备管理体系建设

 

第一节  全面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储备粮规模和分年落实计划,充实省、市、县三级粮食储备,确保2016年度全省540万吨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到位。根据食用植物油生产和消费变化,适时充实地方食用植物油储备,保障食用油有效供应。

根据粮食应急供应需要,落实成品粮油储备。杭州、宁波、温州市本级的成品粮油储备达到15天以上市场供应量,其他设区市本级要达到10天以上市场供应量。

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存粮相结合的粮食储备新机制。创新粮食储备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相关业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储粮,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库存制度,鼓励、督促企业保持合理商品库存。继续利用国家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的政策,再为农户配发储粮小粮仓12万套。探索建立重点粮食消费单位存粮制度,鼓励粮食消费量较大的用粮单位创造条件适当增加自用粮食库存量。积极探索“粮食银行”、藏粮于市和藏粮于民等新的储粮模式。

 

第二节  健全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

 

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立法,健全省外主产区异地储存和省内社会化主体代储地方储备粮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地方储备粮管理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库存、轮换、质量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

创新地方储备粮运作机制。引入竞争机制,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相关业务。地方储备仓容不足时,在粮食储存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应急调运有保障的前提下,地方储备粮可适当委托省外粮食主产区或省内社会化主体代储。根据市场规律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机制与方式,逐步建立省、市、县储备粮油轮换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地方储备粮油轮换节奏与方式,充分发挥调控市场、稳定粮价的协同效应,避免集中轮换采购和销售对市场的冲击。

 

第三节  优化储备粮油布局和品种结构

 

根据我省居民粮食消费结构变化和市场调控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储备粮(油)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根据各地粮食应急供应需要,合理布局成品粮储备,引导人口集中地区、敏感地区、价格易波动地区及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地区增加代储省和其他市县储备粮的数量。地方储备粮品种结构以口粮为主,适当兼顾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需要,稻谷和小麦等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保持在70%以上,其中晚稻谷比例保持在25%以上。

 

第四节  加强粮源基地建设

 

稳定发展省内“订单粮食”。不断完善“订单粮食”政策,规范操作流程,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争取每年“订单粮食”收购量稳定在80万吨左右。各级地方储备粮轮换所需粮食,首先通过政府订单形式落实到当地种粮农户,不足部分优先采购省内粮源,建立省内“订单粮食”余缺调剂机制。逐步理顺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粮食收购政策,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合理布设粮食收购网点,进一步优化售粮环境,积极为种粮农户提供产前、产后延伸服务。扶持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烘干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化协作,集约化服务。到2020年,全省有条件的粮食收购点实现“一站式”机械化服务全覆盖。全面提高为粮农服务水平。

继续加强与主产区的粮食产销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完善机制。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巩固和发展与粮食主产区的紧密型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建立相对稳定的省外粮源基地500万亩。重点推进东北粮源基地建设,巩固与江苏、安徽、江西等周边产粮省的合作关系,扩大与河南、山东等粮食主产省的合作。积极引导松散型粮源基地向紧密型发展,鼓励大中型粮油企业到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源基地,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省外合作项目的实施,使之直接为政府调控粮食供求服务。

 

第三章  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一节  加快粮食(油)储备库建设

 

按照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家下达我省地方储备粮规模增长95%,有效储备仓容不足是全面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的主要困难。五年内,全省粮食(油)储备仓容不足的市、县都要落实新(扩)建粮食(油)储备库项目,计划新增仓容300万吨,其中2018年前建成200万吨。

粮食(油)储备库建设与落实地方粮食(油)储备任务相对应,实行省、市、县分级负责。对各市、县的粮食(油)储备库建设项目,省有关部门在项目规划、用地指标和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支持,并积极争取国家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补助政策。新建项目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同步规划应用科学储粮技术和现代化装备设施。加强项目施工管理,严格工程监管和验收,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根据储备成品粮管理要求,提高突发事件尤其是重大自然灾害等的应急保供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一批高标准成品粮低温储备库。

按照国家有关“竞争性建仓”政策,支持有条件的非国有粮食企业建设粮食(油)仓储设施,充分调动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为保障粮食安全服务。

 

第二节  全面推进老旧粮库维修改造

 

全面实施老旧粮库维修改造与功能提升,集中解决老旧粮库存在的建设标准低、设施配备落后、功能不全、影响安全储粮等问题。对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设的100余万吨老式仓房全面实施大修和重建,从根本上改善收购与储粮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对上世纪90年代以后建设的近50万吨粮库进行维修改造,增加设施配备和功能提升。基层粮食收购库点主要是提升粮食收购能力,改善收购条件,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全面配置粮食烘干、除杂、计量、输送、质量快速检测等装备,提高为农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018年底前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维修改造与功能提升项目。到2020年,全省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储备粮库、收购库点和军粮供应网点的条件全面改善。

 

第三节  提升仓储技术与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高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科学储粮技术。继续以“星级粮库”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提高科学储粮水平为重点,全面推广应用富氮气调储粮、控温储粮等绿色储粮技术,推进物理和生物防虫防霉、智能化粮情监测、储粮“四合一”升级技术、节能低碳等储粮与仓储管理技术的应用。加大粮库“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力度,实施“仓顶阳光工程”。全面推进粮食仓储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粮库管理现代化。努力保持粮食仓储管理领先优势,全面实现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第四章  粮食物流体系建设

 

第一节  主要粮食物流通道建设

 

按照建设粮食流通强省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多元化、高效率粮食现代物流体系为目标,以粮食储运“四散化”(散装、散运、散卸、散储)为重点,全面推进我省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构建紧密连接粮食主产区、国内外主要粮食市场的物流通道,解决粮食流通的瓶颈制约,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效率,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接轨国际市场、物流通道顺畅、服务功能完备、集散辐射力强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实现产销衔接、快捷高效、运行规范、竞争有序的粮食大流通格局。

加快粮食海运中转物流通道建设。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提升进口粮食国际海运通道和沿海港口中转集散条件。充分发挥宁波-舟山港的海运优势,打造国际粮油中转集散基地,把握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机遇,把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作为接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打造成我国沿海重要的粮食物流基地。完善宁波、台州、温州、嘉兴等沿海港口的粮食中转基础设施,形成联通国际、辐射南北、内外一体、跨越区域的国家重要粮食集散流入通道。以流通带动和支撑粮油产业聚合发展,建设临港型粮油产业园区,实现粮食(油料)中转接卸、减载服务、加工和贸易一体化。

进一步改善东北粮食主产区至我省的“北粮南运”海运通道和铁路运输通道。积极配合国家实施东北粮食流出通道建设规划,彻底打通东北粮食主产省进入浙江市场的“北粮南运”物流通道,构成连接东北产区与省内市场的粮食物流链条。化解铁路运输的瓶颈制约继续推进东北主产区经辽东半岛到我省沿海的“铁海联运”通道建设,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积极创造条件在营口等主要港口建设粮食物流中转基地。

 

第二节  提升粮食物流节点功能

 

进一步利用我省的区位优势和水陆运输条件,推进粮食海运、内河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等主要物流节点建设。以完善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为基础,以发展粮食储运“四散化”为重点,构成功能明确、设施完善、运行高效的粮食物流网络。海运方面,以完善舟山、宁波、温州、嘉兴、台州等沿海港口的散粮接卸中转和减载服务功能为主,配置现代化作业系统,与国际航运通道、沿海运输通道和长江江海联运通道实现散粮“无缝化”对接。内河运输方面,浙东、浙北地区利用运河水道的优势,完善粮食专用接卸设施,提升功能,与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粮食流出通道连通,接纳苏、皖、鲁、湘、鄂、赣等产区的粮源。铁路运输方面,在浙赣、金温、萧甬铁路沿线,完善散粮中转设施,提高粮食吞吐能力。公路运输方面,发挥短途运输优势,以粮库、批发市场、加工企业、铁路货站、码头之间点对点粮食接驳为重点,组织快速转运作业服务,扶持专业化粮食物流企业发展。

加强公、铁、水多式联运物流技术的应用,加快推广专用散粮车、内河散粮船舶等新型专用粮食运输工具和散粮、成品粮集装箱(袋)等集装单元化运输装备及配套专用装卸技术装备。创造条件开通直达粮食专列和海运班轮。探索成品粮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粮食物流组织协调和专业化服务,全面提升粮食现代物流水平。

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一规划,以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营为主。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港口、铁路等粮食物流基础设施,要适应市场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到2020年全省各主要粮食物流节点功能全面提升,散粮流通份额占原粮流通总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继续推进市、县粮食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实现与区域粮食物流中心紧密结合。以提升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大中城市口粮批发市场,浙赣、沪杭铁路沿线地区的饲料用粮批发市场为重点,培育具有较大规模、影响范围较广、突破行政区划,既能够满足本地区粮食消费需求,又具有开放性、对周边地区有辐射作用的粮食市场体系。整合和优化网上粮油交易资源,全面提升全省粮油交易网络系统。加强与全国重点粮油市场的衔接,发挥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互补作用。发展乡村粮油连锁经营网络,培育多层次、多元化粮食经营主体,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城乡居民粮食消费需求。到2020年,全省粮食批发市场年成交量达到800万吨以上。

 

第四节  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大粮食安全观”,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立足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打造“千亿粮食产业”经济,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新路子,促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并迈上中高端水平,为构建高标准、高质量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全省粮食产业发展要按照整体谋划、科学布局、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要求,利用现有基础、资源和市场空间,扶优扶强,培育产业集群,引导要素聚合。

打造产业发展平台。重点打造产业承接平台、粮食传统营销与电商融合发展平台、科技人才孵化平台。

突出发展重点。一是支持粮油精深加工业发展,引导企业创品牌、出精品,摆脱“低质化”、“粗加工化”问题。二是支持食品加工业发展,适应现代生活需求,发展新产业,开发新型优质健康粮食产品,大力推广功能性、特用性粮食产品,探索“休闲+旅游+文化”的食品工业发展模式。引导粮油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三是支持主食产业化发展,挖掘主食产业的发展潜力,面向市场,建立多元化、多层次、适应不同消费需求的主食产业体系。四是支持酿造业发展,促进以绍兴酒为代表的特色产品大力拓展省外市场,激发传统产业生机。五是支持粮油机械制造业发展,重点支持粮油加工机械制造、粮油仓储专用装备器材、粮油质量检验仪器制造等企业,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增强竞争力。

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力度培育和引进一批上规模、有品牌、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将符合条件的粮食产业龙头企业纳入“三名”工程和“浙江制造”品牌企业予以培育。鼓励龙头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积聚发展优势,快速实现扩张发展,做大做强。积极鼓励龙头企业走产业与资本融合发展的路径,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支持龙头企业转变发展模式,发展“互联网+”,提品质、创品牌、增效益。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消费需求相适应的结构合理、协调发展、装备先进、效益稳定的粮食产业体系。粮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大米、面粉产量达到340万吨左右,食用植物油产量达到150万吨左右。全省粮油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实现利税达到100亿元,粮食产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大幅提升。

 

 

第五章  粮油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第一节  完善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根据食品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系统无风险”的要求,切实加强我省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分级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考核机制。加强粮油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专业检验检测水平;鼓励设区市设立粮油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并争取国家挂牌,鼓励开展跨区域检测业务;改造和提升各级粮食收储企业的检化验室,使之成为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体系的基础力量;充分利用其他粮食企业、批发市场等检验资源,实现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全覆盖。突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强化源头质量管控,建立收获粮食品质测报和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等粮食质量安全指标的检验监测工作制度,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达到科学有效监管,粮油消费安全有保障。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为龙头,市级粮油质检机构为骨干,重点企业质检机构为基础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粮食质量安全行政监管职责明确,监管手段和措施落实。

 

第二节  提升粮油质量检验监测能力

 

按照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标准,针对我省存在的机构不全、装备落后、业务用房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薄弱环节,继续重点支持国家授权挂牌的国家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实验用房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市级检测站实验用房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加大粮油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投入,增强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专业技术力量,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检验技术人员。省、市两级检测机构要具备粮油理化品质、储存品质、质量安全(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等)、粮油产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微生物、粮油转基因等指标的检验监测能力。到2020年,全省粮油质量检验监测机构比较健全、技术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显著提升。

 

第三节  完善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进程,粮油食品消费安全保障的要求和任务艰巨。到2020年力争80%以上的社区、乡镇建成“放心粮油”示范店,带动全社会粮油供应质量的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粮油消费质量安全,军粮供应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根据国家“放心粮油”店的行业标准,坚持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放心粮油”经营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油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监管。

建立粮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粮油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检验监测,完善对重点粮油批发市场口粮品种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行全程跟踪监管,结合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责任制,制订粮油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提升粮油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  粮情监测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

 

第一节  粮食流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全面实施《浙江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以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两大能力建设为依托,以建设粮食业务信息系统、粮食仓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和新技术应用推广为载体,不断推进“互联网+”行动,强化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健全、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粮食行业信息化体系,实现“智慧粮库”和“智慧粮食”的目标

建设全省粮食业务信息系统。建立部门信息协作制度,加强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的衔接,构建覆盖粮食行业发展、粮情监测与应急预警、粮食流通统计信息、粮油质量安全监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主要业务,资源共享、业务联动的一体化粮食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传输和分析各类粮食信息,为研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提供信息支撑。建设粮食仓储综合信息系统。研发融合仓储业务管理、质量安全监控、自动化作业、储备粮监管、网络化远程监控、库存粮食识别代码应用、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仓储信息系统,实现粮食仓储企业综合信息系统全面联网。

推进信息化新技术应用。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库存粮食标识制度以及数字粮库、数字化质量全程追溯、物流信息服务等试点示范

 

第二节  建立粮情监测预警机制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粮情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粮食市场监测和粮情信息采集网络,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建立符合浙江实际的粮食市场价格指数体系,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增强粮食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粮食市场监测和粮情信息采集网络。优化粮食市场监测网点布局,增加粮食市场监测点,扩大粮油监测品种。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粮食消费情况抽样调查制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调查方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强化粮情监测预警分析。加强对监测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利用,建立粮情专家会商机制,研究分析粮食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提高行业信息服务水平,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综合利用各种媒体,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粮食信息发布渠道,以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为科学决策服务。

 

第三节  健全粮食安全综合应急体制机制

 

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体制,健全应急供应、配送和加工网络,落实应急供应保障措施,构建现代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到2020年,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全省基本形成以城区、乡镇骨干店和军供网点为基础,以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健全粮食安全应急机制。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加强粮食应急保供演练和培训。科学测算全省粮食需求数量,落实供需平衡措施。编制粮食应急调运计划,落实应急运输线路和运力。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当补偿原则,选择一批骨干粮食加工转化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推进全省粮食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地方储备、应急加工、应急供应网点地理信息系统,对应急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区域间粮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同,实现预案联动、指挥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队伍联动。

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在现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覆盖范围,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人口集中的街道,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实现应急供应网点城乡全覆盖。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将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经营良好的企业纳入粮食应急供应体系。根据军粮供应保障任务,继续建设和改造军粮供应网点。

增强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实现各县(市、区)都有与口粮消费量相匹配的大米应急加工能力。鼓励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建设小包装粮油应急加工生产线,以更好地满足应急供应需要。

提高粮食应急配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储运、加工、配送一体化的应急配送示范企业,完善粮食应急储运网络,做好应急粮食的调运准备。

 

第七章  政策措施与组织保障

 

第一节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规划,是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是满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粮食需求新期待的重要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格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省“粮安工程”建设规划顺利实施,全面提升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节  深化改革与机制创新

 

根据我省粮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的思维推进“粮安工程”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高的视野谋划保障浙江粮食安全的新举措。认真研究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动态,联系浙江实际,加快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主动应对各种新挑战。进一步完善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储备粮(油)管理运作模式。不断创新粮食产销协作机制和方式。完善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粮食流通领域。深化粮食企业改革,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市场环境,吸引国际国内有影响的粮食企业落户浙江。大力支持非国有粮食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去”建基地、抓粮源,培育浙江“大粮商”。积极实施科技兴粮,以信息化促进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加强节粮爱粮、质量安全、营养健康、科学消费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节粮减损示范和专项行动,形成全社会节粮减损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珍惜粮食、厉行节约的意识,形成良好风尚。

 

第三节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对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粮食(油)储备库建设和改造、粮食产业发展、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放心粮油”工程和应急体系建设等作为重大民生项目,优先落实项目规划、建设资金、用地等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审批费用,加强项目管理。

完善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订单粮食”政府奖励和价外补贴政策,完善订单粮食奖励办法,各级财政要支持粮食仓储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支持企业、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配置粮食烘干、除杂、输送等设备,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农机购置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鼓励企业和种粮大户到粮食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或开展粮食收购。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完善信贷政策。调整政策性粮油信贷管理方式,完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仓储设施建设、储备粮油采购、异地储存等贷款的供给和监管程序。加大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四节  加强粮食队伍建设

 

加强粮食行业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入抓好粮食行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正确认识我省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积极谋划、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善作善成。

根据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粮食行政管理、粮食流通监管、粮食仓储与质量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稳定各级政府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粮食政策协调、行业指导、流通监管工作。加大实施“人才兴粮”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浙江省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继续实施《“11528”人才兴粮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职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力度,做好粮油仓储管理和质量检验专业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全面改善粮食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粮食行业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四无粮仓”精神为代表的优良传统和“用心保粮每一粒、创新发展每一天”的新行业精神,不断提升行业形象。进一步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协调,有效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粮食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五节  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既要服从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大局,又要结合实际,切实完成好本地区的各项工作任务;既要强化政府的调控手段,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加强省与市县政府之间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进一步发挥“粮安办”的作用,完善粮食安全工作部门协调制度,各级政府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联系、落实责任,建立粮情和建设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会商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加强规划考核评估,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发展改革、粮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结合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中期评估,不断调整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促进规划建设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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