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7X/2021-005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国粮执法规〔2021〕141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09 |
发布单位: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储备管理部门和承储企业的管理与监督,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确保权责一致,切实依法履行粮食储备管理和监管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