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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06-23
发布单位: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6-23 18:1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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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粮提〔2022〕3号

朱红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扩大粮食安全内涵的几点建议》(第435号)收悉。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农为政本,食乃民天”,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重大的战略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我省作为全国第二大粮食主销区,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嘱托,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紧农业生产力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规定,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前提下,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也要求永久基本农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度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力布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才能更好地保障主食产品供给安全,同时保障好肉禽蛋奶鱼水果等产品供给安全。

近年来,围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我省加大投入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 2项关键性工作。“十四五”期间,谋划开展“3+X”模式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0 版工程500个,2022年重点推进“11350工程”,即:1个总投资300亿、1个100亿、3个50亿、50个10亿级的工程;谋划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形成250万亩以上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化生产的“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其中千亩方不少于900个、万亩方不少于100个。

二、保障重要初级农产品供给

近年来,我省立足生产实际和资源禀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生产,把确保农业稳产增产作为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一是谋划战略安排。加强农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研究制定《粮食等8种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生产供给方案(2020-2030年)》,出台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明确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蔬菜、奶制品、水产品、牛羊禽肉、棉花8种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确定生产保供目标,力求品种结构合理、渠道丰富多元、应急调用高效,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良性循环。二是层层压实任务。分解下达年度粮油生产任务,落实到县、到乡、到村,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城区人口人均3厘地的标准,分解下达42.6万亩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任务,保障大中城市应急蔬菜供给。三是全力扩大生产。以稳定小麦、扩种水稻油菜、发展大豆和特色旱粮为主线,积极推动水稻“单改双”,引导农民多种旱粮,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积极发展速生叶菜、山地果菜等蔬菜生产,确保菜地面积稳中有增。出台《关于稳定和扩大优势产能促进生猪稳产稳供稳价的通知》,推进新建万头猪场建设,兑现综合奖补资金,研究出台政策性生猪价格保险,确保全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65万头以上。四是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推进适粮化改造和耕地质量提升。强化耕地保护,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推进抛荒耕地复种。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等政策,全面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五是强化监测调度。开展粮食生产周调度,及时督促进度偏慢地区,确保任务落实落地。组织蔬菜供需情况摸排,对30种主要蔬菜在田面积、采收量进行调度,对20余种重点蔬菜价格进行采集分析。开展生猪价格和日供应量监测日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及时更新低产母猪,合理安排生猪出栏。六是加大粮农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资金,积极支持粮食批发市场、粮食物流加工园区、粮食运输码头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和种质资源保护、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农业绿色化发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仓储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质量。同时,对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三、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2022年1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重要论述的具体化、制度化。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最新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2022年我省将在往年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名称、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结果等多方面进行调整完善,如对各设区市的考核名称拟改为“市级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新增“党政同责”考核以及耕地保护、地方储备规模未有效落实、重大粮食安全事件等三项“一票否决”事项内容;由年底的一次性评价,增加综合评价和过程性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由原来报经省政府同意,调整为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进行通报表彰;新增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等,进一步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四、广泛宣传普及粮油营养健康等科普知识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有关部门每年都利用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等相关载体,大力开展粮食节约、节粮减损、粮食安全、营养健康等知识科普宣传、典型经验推荐。2019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其中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提出了一些居民平衡膳食的参考指标。近日,中国营养学会发布了第五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是根据营养学原则,结合国情制定的,是教育人民群众采用平衡膳食,以摄取合理营养促进健康的指导性意见。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又是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准则和核心推荐,把平衡膳食原则转化为各类食物的数量和所占比例的图形化表示。宝塔共分5层,各层面积大小不同,体现了5大类食物和食物量的多少。第一层谷薯类食物,是膳食能量的主要来源(碳水化合物提供总能量的50%~65%),也是多种微量营养素和膳食纤维的良好来源。第二层蔬菜水果,是膳食指南中鼓励多摄入的两类食物。第三层鱼、禽、肉、蛋等动物性食物,是膳食指南推荐适量食用的食物。第四层奶类、大豆和坚果,是鼓励多摄入的食物。第五层烹调油和盐,作为烹饪调料必不可少,但建议尽量少用。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知识,只要我们一日三餐能够遵循指南各类食物摄入量的建议值,不仅能吃得饱、吃得好,而且定能吃得更科学、更营养、更健康。

五、继续多举措保护种粮农户利益

2022年尤其是2月24日俄乌冲突爆发以来,世界性的粮食危机正在加剧,粮食安全问题愈发引人关注,我省粮食供需形势也面临着考验。为此,我省继续采取多项措施,保护种粮农户利益:一是再适当提高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针对当前化肥等部分农资价格涨幅明显,种粮成本涨幅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提价幅度等新情况,在给实际种粮农户两次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的同时,我省再适当提高了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在国家公布的价格基础上每50公斤提高4元。二是提高订单粮食奖励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继续明确,各级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其中省内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全省统一早稻订单奖励,每50公斤奖励30元。市、县(市、区)订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三是增加订单粮食收购数量。2020年,为进一步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我省在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规模基础上,自加压力,下达全省新增60万吨储备粮规模,2021年、2022年各落实30万吨,有利于各地增加订单粮食收购数量,增加粮农订单收益。四是拟建立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王浩省长的指示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研究室等单位近期组织联合调研,提出在我省建立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主要包括建立省级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构建“粮补直达”数字化多跨应用场景和不断优化我省粮食种植政策体系等三方面内容。日前,王浩省长批示由徐文光副省长负责抓好研究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树立大食物观,及时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录http://www.zjls.gov.cn/网站,了解我省粮食领域的相关信息。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吴彤政,联系电话:0571-85773045,传真:0571-857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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