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7X/2021-007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08
发布单位: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3-17 17:1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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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号提案《筑牢我省粮食安全防火墙 促进粮食产业高品质发展》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并会商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夯实耕地生产能力基础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根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打牢粮食安全基础。一是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我省历来重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分管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认真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发生,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禁止利用耕地种植苗木花卉、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闲置荒芜等“非粮化”行为,遏制增量,妥善分类逐步处理存量。省农业农村厅组建耕地与种子工作专班,集中解决“非粮化”整治问题,计划用2年时间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不合格区块调整修编。二是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锁定耕地地块图斑,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将粮田按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理。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菜、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情况监测,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每半年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情况进行一次动态监测,结合实地巡查,防止耕地擅自转为建设用地以及林地、园地、坑塘水面、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三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十四五”时期,全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形成一批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布局集中连片、设施配套完善、田园秀丽、生态良好、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的优质耕地,规模不少于250万亩,为粮食生产提供优质耕地。四是保障设施、建设用地政策支持。目前,我省规模种粮设施农业附属配套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最多不超过7亩。不断深化改革研究,统筹安排农村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主要做好存量挖潜,同时保障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

二、政策扶持,提高农民种粮经济效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出台一系列粮食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加大扶持粮食补贴力度。2020年,省财政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资金,将省级规模种粮补贴标准从100元/亩提高至120元/亩,并对稻麦统一育秧、机插、收获、烘干和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鼓励引导地方因地制宜调整优化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点支持种粮农民,体现“谁种粮、补给谁”的政策导向。以现代农业园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等大项目、大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支持推动粮食生产全产业链建设,促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二是适当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2021年,我省继续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13元、125元、131元、133元,其中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比去年提高1元,稻谷最低收购价比国家高3元。根据今年小麦市场行情,我省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在收购时适当提高小麦收购价格。三是继续完善粮食订单奖励政策。各级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省内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全省统一早稻订单奖励标准为每百斤30元,省级小麦订单、晚稻订单每百斤分别奖励30元、20元,市县订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

三、未雨绸缪,健全粮食安全应急体系

近年来,我省各级粮食、财政部门继续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在应急供应、加工、配送、储运及演练培训中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粮油应急保供考验,为夺取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加强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省市县都制定了粮食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修订,今年计划修订省级粮食应急预案。成立省市县三级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粮食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为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有效性,全省各地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2020年,全省共开展各类粮食应急预案演练52次,举行粮食安全应急培训99次,培训业务人员2962人次。二是加强粮食应急网络建设。根据应急供应需要,科学分解建设任务,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省内粮食应急网点。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确定应急加工企业232家,日应急加工能力为3.45万吨,其中稻谷日处理能力2.43万吨、小麦日处理能力0.42万吨,油料日处理能力0.45万吨;确定应急供应网点2307家、配送中心82家、运输企业116家,日供应能力3.33万吨。三是加强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会同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保供数字化监测平台。加强粮食市场监测,确定省级粮油监测点148个、省级以下监测点298个,其中国家直报点32个。建立省内主要粮食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报送系统,并落实专人定期对粮食市场供需情况进行专题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产销合作,保障粮食供应粮源

作为粮食第二大主销区,浙江积极与粮食主产区开展合作,引导省内企业“走出去”掌握稳固粮源,支持省外企业“引进来”实现优势互补,多种方式保障我省粮源供应稳定。一是巩固产区粮源。与黑龙江等十余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省内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立省外储加销基地61个,其中在东北三省一区建立粮源基地316万亩,年加工能力和仓储能力分别为98万吨和106万吨。二是推进长三角产销合作一体化。为响应国家号召,我省积极参与长三角产销合作,与安徽、江苏签署粮食产销合作战略框架协议。目前,我省在长三角地区建立相对稳定的粮源基地111多万亩。三是实施“255”工程。支持粮食批发、加工、贸易企业等粮食流通主力军、主渠道、主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力争到2022年,全省打造20家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50家粮食流通骨干龙头企业,在省外建立500万亩稳固粮源基地。

五、五优联动,培育优质粮食品牌

以“五优联动”为抓手,充分发挥粮食流通、消费对生产的激励反馈作用,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促进优质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提高种粮收益,实现农民增收。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培育浙江优质粮食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企业增效。一是加强优质品种推广。由“五优联动”试点县和加工企业选择确定适合当地种植、广受市场欢迎的优势品种,扩大推广优质水稻品种,推进种植基地建设。2020年优质晚稻订单试点面积达35万多亩,优质晚稻粮源16万多吨,示范带动了嘉禾、甬优、秀水等优质水稻品种推广。举办水稻新品种大会等优质品种展示推介活动,鼓励带动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新型主体建立绿色优质水稻产加销一体示范基地,全省水稻绿色主导品种推广面积达775.9万亩。二是组织优质粮食品牌评选。为推动我省稻米生产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和产业化,优化水稻品种结构,培育优质稻米著名品牌,从2016年开始每年开展“浙江好稻米”推选活动,推选出省内种植生产的优质稻米产品金奖10个,优质奖20-30个,目前全省共有32家生产主体获得“浙江好稻米”金奖。3个品种获第三届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大会金奖,5个品种入选全国超级稻食味优质品种。组织开展“好粮油”遴选,20个产品入选“浙江好粮油”,6个入选“中国好粮油”。三是打造优质粮油公共品牌。通过实施“五优联动”,推动制定“湖州好大米”等优质粮油公共品牌团体标准。省粮食行业协会积极打造“稻缘浙米”“浙稻味”优质大米省级公共品牌。各市县也打造出一批鄞粮名谷、嘉禾嘉米、虞香大米、金农好好等地方公共优质大米品牌。

最后,衷心感谢对我省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录http://www.zjls.gov.cn/网站,了解我省粮食领域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处项慈若,联系电话:0571-85773060,传真:0571-85773032。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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