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7X/2023-7874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3-07-12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
浙粮提〔2023〕3号
贝璐国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舟山粮油产业园区发展的建议》(第277号)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会同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推进园区建设情况
舟山粮油产业园区,作为全国性粮食物流节点,为确保粮食安全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舟山粮油产业园区建设,在扶持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一定支持。在舟山当地政府和企业投资的基础上,省粮食物资局协调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2亿元,争取中央投资补助1.6亿元,支持舟山粮油产业园区建成5个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粮食仓容90.8万吨)、3个粮食码头和输送带等粮食物流项目,2个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中储粮粮食仓储50万吨项目在园区落地建设等,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粮油储备、粮油加工和粮食中转的格局。2022年,舟山实现进口粮食中转物流量2500万吨,占全国比重17%。其中,大豆1907.91万吨,占全国比重的21%;玉米536.78万吨,占全国比重的26%。
二、相关问题回复
(一)继续推进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省粮食物资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谋划指导。协助舟山市科学谋划粮油产业园区建设,指导粮油产业园区加强园区管理、粮食业务拓展等,积极推进粮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二是争取政策支持。指导舟山粮油产业园区按照《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1〕568号),争取中央投资支持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契机,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省级财政支持范围。三是抓实项目建设。按照《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省级舟山库三期工程配套码头输送系统工程建设,尽快谋划推进省级舟山库四期、五期粮库项目。指导舟山市本级、舟山良海粮油有限公司、瑞泰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提升舟山粮油产业园区中转能力和加工能力。
(二)做好舟山跨海大桥通行费相关政策推行工作。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进收费公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多项措施降低物流成本,减轻货运企业负担。目前,舟山跨海大桥实施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对使用我省发行ETC车载装置的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以及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等一系列通行费优惠政策。由于2020年1月1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为保障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正常联网运行,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要求清理规范诸如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照上述精神,若对舟山粮油产业园的运输粮油产品车辆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将会一定程度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且需要在收费站现场进行人工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车辆通行费优惠措施,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三)探索推进洞库项目开发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地下空间利用,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一是配合出台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发〔2020〕110号文件精神,省自然资源厅配合省商务厅起草并印发《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资源要素配置、土地政策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探索土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创新举措,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二是探索地下空间利用的创新举措。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探索地下空间利用,如舟山市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地下空间建设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197号)文件,明确了地下空间建设规划依据、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问题。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舟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探索地下空间利用的创新举措,支持开发建设山体洞库项目。
此外,省粮食物资局印发了《浙江省未来粮仓建设指引(试行)》(浙粮发〔2022〕76号),将智能化储粮洞库作为推荐仓型在全省推行,并将协调省财政厅对“未来粮仓”建设给予一定比例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积极配合做好园区列入综保区相关工作。省商务厅支持舟山粮油产业园区发展进口粮食中转、仓储、交易、加工等业务,更好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有力承接国家赋予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定位和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重大任务。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于2012年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共有本岛分区、街山分区、空港分区“区三片”,规划面积5.85平方公里,已验收面积约5.14平方公里。舟山粮油产业园邻近舟山港综保区本岛分区,建议舟山市政府加强统筹规划,将园区列入综保区扩区范围事项提请省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务院审批。省商务厅将根据省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舟山粮油产业园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