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敏副局长带队赴金华市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情况调研
6月1日至2日,根据省粮食物资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工作安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益敏带队赴金华市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情况调研。
调研组一行与金华市粮食物资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后,李益敏指出,《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是我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情粮情制定的第一部粮食安全地方性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引领性、效力性和强制性,作为粮食物资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经营主体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确保不折不扣将法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针对大家反映条例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省局有关处室要认真研究,适时向立法机关提出修订意见,进一步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随后,调研组前往浙中粮油交易市场、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调研并开展问卷调查。在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调研组查看了新建仓房施工现场,慰问一线施工人员,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李益敏强调,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深刻汲取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例教训,依法依规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严格树立纪法意识,加强重点关键环节管控,强化纪律和制度建设。要积极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适应省保障条例和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要求,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依法履职尽责。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金华市粮食物资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陪同调研,省粮食物资局办公室、粮食处、安全仓储与监管处有关人员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