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3-18 14:33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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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融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23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关于法治浙江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职主业,扎实推进粮食物资领域各项法治工作。

(一)严格落实机关法治建设主体责任。1.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上年度机关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确定本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各项法治任务和具体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2.强化学法用法集体意识。严格按照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年度普法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培养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将法律知识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宪法党章及《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等权威读物作为重要学习材料,分专题、分领域多次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全年多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理论学习。

(二)持续构建完善粮食物资政策法规体系。围绕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积极推动粮食物资领域立法修规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开展《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调研论证工作,申报省政府2024年立法项目。结合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制定进程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情况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2024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建议。此外,还聚焦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储备、流通、应急等全流程规范化制度体系,制定《浙江省省级储备粮订单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浙江省省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规范水平。

(三)融入全省法治建设中心工作。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力融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系统梳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及时提出清理建议。稳妥推进我局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对本年度新出台涉及财政奖励和政府补贴等影响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要求,出台《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第一批《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公开本年度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修订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本年度已出台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依法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及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法治保障“智囊团”作用,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机关法律顾问,在重要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局内设公职律师1名,本年度按要求进行了备案,2022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地方事权政策性粮油库存交叉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轮换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等,切实发挥执法“利剑”作用。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对下指导。组织市县粮食物资部门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的法治培训班、案件查办经验交流讲座,举办全省粮食物资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全省安全仓储与监管业务培训,开展全省粮食物资系统12325监管热线案卷现场评查,进一步增强全省粮食物资系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业务能力,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依规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本年度共办理省“两会”建议提案12件,其中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4件。全部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完成办理,主办件办理解决情况均为“A”,代表评价均为“满意”。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91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37条。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要求,继续抓好各项工作。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能力。锚定“积极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持续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等活动。抓好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和对下指导,推动全省粮食物资系统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提升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抓好机关内部各项政策法规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持续改善粮食物资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依规做好涉粮领域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浙江省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同联动,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开展涉粮领域立法修规工作,按程序推进《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修订调研论证工作。

(三)持续推进普法宣贯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公布、施行为重大契机,将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教育和“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全省粮食物资系统专题学习培训。紧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粮食日”及重要法律法规实施前后等关键时间节点,坚持以普法重点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全省范围内多渠道广泛指导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粮食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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