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漳局长:强化学法知法用法 切实守好“浙江饭碗”
2023年12月29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粮食安全保障法。这是粮食领域的一部大法,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件大事。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出台,为依法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国家粮食安全治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稳定性奠定了制度基础。下面,我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就抓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宣贯再提几点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粮食安全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全局性的重大战略问题,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为保障我国粮食产量连年丰收,解决好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新时代保障粮食安全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粮食安全保障法以“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为宗旨,把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原则、重要制度、重要体制机制固定下来,阐明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谁来保障”“如何保障”等关键问题。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法治根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的法治保障和推动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重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学习宣贯粮食安全保障法融入日常、化作经常,坚决扛稳保障浙江粮食安全政治使命。
二是学习理解要到位。作为我国粮食安全领域的基本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初步构造了以粮食安全保障法为牵引,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两部专门性行政法规为骨干,有序发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协同作用的粮食安全保障法治体系。一要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基层党组织、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作为局机关法治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讲法,各处室、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二要注重贯通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始终紧扣法律全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特别是涉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职责的条款内容要熟记于心、深刻于脑,确保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三要联系起来学,要将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一体学习把握,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粮管储能力水平。
三是宣传引导要到位。加强社会层面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全省各级粮食物资部门结合普法宣传月活动,坚持以普法重点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学校、社区、涉粮企业、种粮农户以及基层一线,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解读,特别是要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普法宣传,确保粮安法律“进田间地头、进粮食企业、进储备粮库”,提升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能力。同时,聚焦“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等主题社会活动,充分依托粮食文化陈列馆、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及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宣传阵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粮食知识普及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是对标提升要到位。粮食安全保障法以法律形式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系统性构建了保障粮食安全的制度体系,使之成为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为推动粮食系统建章立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深入开展粮食物资领域立法修规和政策清理工作,全量梳理我省涉粮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妥善处理好新法实施阶段的衔接和过渡问题,该修订的要尽快修订、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要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及各有关工作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我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修订工作,认真按照年初既定的省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在充分结合粮食安全保障法精神原则的基础上,按程序开展进一步调研、论证工作。要强化粮食安全重点领域制度供给,深化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加快推动各项法定职责落实落细,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保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省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各环节工作质效,推动建立健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政策法规保障体系,确保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五是执行落实要到位。“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何贯彻实施好粮食安全保障法是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要将粮食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逐条对照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储备、流通、应急、质量安全等方面规定,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抓好法律贯彻实施。要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等落实到粮食流通和储备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融入到规划制定、政策研究、文件起草、项目建设等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粮食领域行政执法的法治高度、治理深度、影响广度,坚持以良法善治引领粮食安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切实做到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水平安全。同时,要把粮食安全保障法关于“为耕者谋利”“为业者护航”“为食者造福”“守大国粮仓”的具体要求转化为我们全省粮食物资人的实际行动,既要发挥省粮安办“指挥棒”作用,用好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又要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保障法是一部关系着14亿多人口能否端牢端稳饭碗的国本之法,虽然只有74个条文,但其立足中国实际单独立法的模式选择;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合力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制度设计;对粮食安全保障中统筹当下与长远关系、中央与地方权责利益平衡等的关注,都彰显出了鲜明的本土性、协同性和时空性。全局上下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全面有效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用法治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保驾护航,推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