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7X/2024-003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有效性: |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商业联合会:
你会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扶持农业生产企业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第82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扶持农业生产企业、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会在提案中分析了我省现行“亩均论英雄”体制机制、培育壮大农业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对我省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生产企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是我省深入践行“腾笼换鸟、凤凰涅槃”重要理论的制度创新,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包括农业生产企业在内的各类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从2017年到2023年,全省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从25.2万元/亩提高到37.9万元/亩,亩均增加值从103.2万元/亩提高到187.9万元/亩,全面树立了以亩均效益看发展、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一、建立健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围绕质量效益、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三大方向,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为核心指标,全面建立涵盖工业、各类园区平台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全覆盖。
二、鼓励分类分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
省亩均办印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评价有关事项,支持各市、县(市、区)分类分业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着力提升综合评价精准性。鼓励各地通过设置加减分、升降档、过渡期等细化规则,对民生保障类、科技创新类、技改转型类企业等加大扶持培育力度。
三、精准实施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
印发《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细化提出132个制造业行业中类亩均税收等指标参考水平,并根据90个县(市、区)发展水平设置四档修正系数,精准协同推进“标准地”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坚持分类施策,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全省依据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统一规范实施用地、用能、排污、金融、财政等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激励企业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换取最大的发展效益。2023年,全省优先支持亩均效益A、B类企业财政奖补资金310.6亿元、用地9.4万亩,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
四、多项举措强化扶持农业生产企业
近年来,我省多项举措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组织: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连续三年以省委一号文件形式出台“三农”综合性文件,配套制定《关于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条》等政策举措,推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整合和统筹财政支农资金,优先向重点农业企业倾斜。二是强化平台支撑。立足优势特色产业,推动集群化、规模化、组织化发展,做大做强产业平台,累计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43个,建成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14个、省级农业强镇109个。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将培育农业企业领军人才纳入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省级每年培训100名以上引领型农业企业家、1000名以上成长型农业企业家,着力打造高素质农业企业家队伍。四是强化监测认定。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修订并印发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拓展认定范围,优化流程,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向农业产业化企业转化提升。开展监测评价和申报认定,2023年新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5家,总数达640家。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百千”工程,制定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认定标准,新认定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30家。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要求,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落实《关于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打造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确保粮食供应链安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持续以“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转作风、强担当、促落实,聚焦精准评价、精准配置、精准服务,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帮助低效企业提升亩均效益,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为农业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找到“最优解”,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