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调整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和评估,拟对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8日。如对公示情况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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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调整名单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调整名单
一、调整出保护清单的粮库(15个)
(一)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七星粮食储备库
(二)路桥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螺洋粮库
(三)仙居县中心粮库、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田市收储站
(四)舟山市粮食局直属粮库岙底陈地下库、老塘地下库、叉河地下库、盘峙地下库、南洞地下库、油罐区
(五)普陀粮食收储公司小水潭粮库
(六)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东渡粮库、马渡粮库
(七)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斋坛粮库
(八)云和县中心粮库
二、列入保护清单的粮库(1个)
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仙居县中心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