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七届浙江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中储粮集团浙江分公司、省农发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人才兴粮”战略,加快培养选拔我省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不断推进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浙江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省粮食物资局、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共同主办,省财贸工会、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省粮食物资局工会工作委员会、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省农发集团工会委员会承办,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协办,省粮食物资局负责竞赛的全过程管理。竞赛成立竞赛组委会(详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粮食物资局人事处,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在组委会领导下完成竞赛各项日常工作。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职业和组别。竞赛设(粮油)仓储管理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两个职业(工种)。其中,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分为企业组和机构组。
(二)竞赛方式。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以综合总分高低排名。其中,理论知识占综合总分30%;技能操作占综合总分70%。
(三)竞赛内容。各职业、组别竞赛试题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和生产岗位的需要进行命题,并融入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
(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技能操作比赛项目为计算机粮情检测与分析、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查气调储粮杀虫抑菌效果和储粮通风机配置合理性评价与通风条件判断。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机构组职业技能操作比赛项目为粮食验质定等、0.1mol/L KOH标准溶液配置与标定和粮食中真菌毒素的液相色谱法定向分析;企业组为粮食验质定等、0.1mol/L KOH标准溶液配置与标定和粮食中磷化物残留量的测定。具体要求可在省粮食物资局网站“第七届浙江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专栏下载。
三、参赛对象
(一)参赛对象。参赛选手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各市粮食物资局、总工会或省有关产业工会选拔,各组织1支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参赛队员6人。其中,(粮油)仓储管理员3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企业组2人、机构组1人。每位参赛选手限参加1个职业、1个组别的比赛。
(二)选手条件。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粮油)仓储管理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的一线职工,年满16周岁以上(非本省户籍的,须在我省工作且交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含单一险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食行业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在历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或其他同类别、同职业竞赛中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以及已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通过竞赛获取申报资格者,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团体奖。团体奖取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团体奖项按照团体总分排名,每个队6名选手的综合得分累计为团体总分。
2.个人奖。各职业、组别分设个人一、二、三等奖。
3.优秀组织奖。对在本地区(单位)组织开展选拔比赛、组织和宣传工作出色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奖励办法。
1.对获得团体奖和个人奖的参赛队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2.对获得(粮油)仓储管理员竞赛前6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企业组前4名和机构组前2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认定为高级技师,由组委会(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代章)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高级技师等级的,不再重复认定。
3.获得(粮油)仓储管理员竞赛、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竞赛企业组和机构组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奖励,其余二等奖、三等奖选手分别给予1500元、800元奖励。同时,获得(粮油)仓储管理员竞赛第1名的选手以及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竞赛综合排名第1的选手(即企业组第1名和机构组第1名中,相同竞赛部分分数较高者),经省总工会核准后认定为“浙江金蓝领”,若当中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
五、竞赛安排
竞赛时间:2025年6月24—26日,为期3天。
竞赛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六、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发挥高水平选手的标杆示范作用,鼓励历届获奖选手持续保持竞技状态和技能水平,带动更多技能人才锤炼技艺、提升素质,在正式比赛结束后安排历届省赛获奖选手挑战赛,通过新老获奖选手的碰撞,形成持续性热度,延续赛事生命力,推动竞赛整体质量的提升和全省行业“比学赶超”氛围的营造。
(二)各地参赛队和参赛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2、3,并附选手户口本复印件或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承诺书(详见附件4)、优秀组织奖相关证明材料(如本地本单位选拔赛相关通知、表彰文件及新闻稿、媒体报道等)请于6月10日前报送省粮食物资局。报名表、承诺书可在省粮食物资局网站“第七届浙江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专栏下载。联系人:陈越、李恭平;联系电话:0571-88351121、88932237,17816876382(浙政钉同号)。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竞赛活动作为加强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竞赛引导和带动全省粮食行业广大职工钻研技术、苦练技能,不断提高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的能力水平。
(二)各地粮食物资部门要积极会同人力社保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组织本地本单位的选拔赛,做好参赛人员的落实和竞赛前的技能培训、宣传发动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三)各地、各单位要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对本地本单位选拔赛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竞赛,创新传播方式,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学业务、钻技术的良好氛围,激励并带动更多的粮食行业职工争当技能型人才,为行业发展多作贡献。相关宣传材料请及时报送省粮食物资局。省粮食物资局在局官方网站设立第七届技能竞赛专栏,发布竞赛相关文件,对竞赛进程和各地、各单位选拔赛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四)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节俭廉洁办赛。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安全工作。
附件1 第七届浙江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
附件2 第七届浙江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报名汇总表.xlsx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5年6月4日
浙粮〔2025〕12号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七届浙江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1).pdf
附件1
第七届浙江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委员会成员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潘建漳 省粮食物资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孙 强 省粮食物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旭明 省人力社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胡 柯 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副主席
委 员:蒋新峰 省粮食物资局人事处处长
乐 添 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沈勇斌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杨宝明 省财贸工会主席
叶龙茂 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主席
魏宏伟 省农发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王路平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益群 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校长
余伟刚 省粮食物资局办公室主任
周 静 省粮食物资局机关纪委书记
陈建盛 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林 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蒋新峰 省粮食物资局人事处处长
副主任:黄益群 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校长
周 静 省粮食物资局机关纪委书记
陈建盛 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朱正华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健康学院院长
成 员:杜 洁 省粮食物资局人事处副处长
鲁燕敏 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副校长
谢立伟 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副校长
吴 畏 省粮食物资局办公室副主任
晁海燕 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
阙 斐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