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调整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和评估,拟对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2日。如对公示情况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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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调整名单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
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调整名单
一、调整出保护清单的粮库(33个)
(一)浙江省粮食集团浙江嘉善银粮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商城库点
(二)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舟枕粮库、安溪粮库
(三)奉化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南渡粮站、西坞二库、东陈粮站、白杜粮站、河头粮站、下陈粮站
(四)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斗门粮站、肖东粮站、竹山桥粮站、三七市粮站
(五)象山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大碶头粮站、下跳湾粮站、牌头粮站、九顷粮站、金高椅粮站、黄公岙粮站、沙岗粮站、新塘粮站、中庄粮站、西泽粮站、跃进塘粮站
(六)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三里桥粮库
(七)绍兴市越城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前赵南库
(八)诸暨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湄池新仓、思安粮库、大桥粮库、诸暨市浦阳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物流粮库
(九)丽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莲都区平原粮站、解放仓粮站、高溪粮站
二、列入保护清单的粮库(3个)
(一)富家岭中心粮库管理部(调入仓容184200吨)
(二)越城中心粮库(调入仓容106150吨、罩棚8752平方米)
(三)诸暨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调入仓容75360吨)
三、部分设施调整出保护清单的粮库(2个)
(一)浙江省粮食集团浙江嘉善银粮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河东库点(调出铁路专用线308米)
(二)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粮库(调出仓容44610吨)
四、部分设施列入保护清单的粮库(2个)
(一)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永建粮库(列入仓容5600吨)
(二)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粮库(列入仓容8640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