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7X/2024-7875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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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浙粮发〔2024〕53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25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统一编号: | ZJSP71-2024-001 |
各市、县(市、区)粮食物资局:
为推进粮食物资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现将《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批)》印发给你们,本基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1月25日